智能应急照明系统验收说明

关于智能应急照明系统的验收,很多朋友在与智能应急照明系统公司合作时,由于缺乏专业的智能应急知识,往往在验收时出现瑕疵,造成安全隐患。为了帮助大家避免这个问题,今天艺光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智能应急照明系统验收的知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1、智能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和智能疏散指示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同步进行。


2、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当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验收申请报告及施工设计图纸;

-系统主要产品的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系统调试检验记录;

-系统安装检测报告。


(2)对系统中的下列项目和功能进行检查验收,并按以下附录的要求做好记录。

A.在正常监控状态下,观察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屏和智能疏散指示灯所显示的内容,应与其安装的楼层(区域)相一致。


B.模拟某一楼层(区域)发生火灾,智能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器和智能疏散指示灯应在3秒内显示报警信息,并观察显示报警信息的内容,应与模拟楼层(区域)相一致。


C.在火灾报警状态下,智能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器和疏散指示灯显示的字体及图案交替显示每次停滞显示时间的内容不应少于2秒。


D.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和疏散指示灯应符合GB17945-2010的要求。


以上就是艺光给各位分享的有关智能应急照明系统验收的知识了。首先,智能应急照明系统的验收相关人员必须在场,同时,施工单位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齐全并有相应的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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